民间金融改革或迎来新进展
详细介绍

    我国首部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将于本月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上进行讨论,经过两次讨论之后,预计该条例将于今年11月份最终通过立法程序,最终正式颁布。
    这也预示着我国的民间金融改革有了一个积极地进展, 8月下旬推出的“微”刺激计划,公布了多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表示将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并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自2011年江浙地区民间借贷危机后,民间金融改革被提上了日程。在2012年3、4月间,中央连续批复温州及丽水两个金融改革试验区,希望在民间金融发达的江浙一带,为民间金融的正规化探出条路来。但是两个金改试点都已近一年半的时间,目前的金融改革还是没有获得突破性进展。

    据《中国企业报》调查信息显示,当地越来越多的企业因民间借贷官司陷入困境。银行惜贷、民间**和企业联保已成为绊倒当地企业的三大障碍。而就在今年6月底,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出席丽水金改试点会议时,还曾对丽水改革的经验加以肯定。现在来看,丽水的经验依然有较大的局限性,基本无法显著改善当地的金融生态。

    一位在丽水经营多年的企业主表示,贷款到期借**过桥,但还款后银行不再续贷,企业遭遇借贷官司被查封再被拍卖的事情,在丽水屡见不鲜,甚至形成“死亡模式”。如果情况没有改观,越来越多的企业会步其后尘。这名企业主同时表示,亿元规模的企业会被千万元左右的借贷和后续官司击倒,“二三十年的心血就此毁于一旦,太令人心疼了。”

    事实上,这种情况不光发生在丽水,温州也同样饱尝“死亡模式”之苦。当经济不景气袭来,终端需求下降,借贷危机沿产业链传播,即使是健康的企业,也难以摆脱危机的侵扰。在温州,也曾发生过财务健康的企业,因担保链条断裂而被拖下水的悲剧。民间借贷危机的传染性,在此间表露无遗,而且往往拖累整个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

    丽水与温州在民间金融改革方面的经验显示,不论是怎样的改革措施,都需要下接“地气”,从当地的金融生态出发,着手解决问题。比如说,在丽水当地,为规避法律风险,放**者往往通过签订阴阳合同和银行走账的方式,让**合法化。甚至有企业反映,放贷者还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手段,侵吞企业的资产和股份。这种走入歧途的民间借贷关系,理当是民间金融改革重点治理的对象,但遗憾的是,即使当地企业联名“上书”浙江省与丽水市政府,反映银行抽贷压贷、**盛行,导致企业连续倒闭后果严重等情况,也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联名的企业全部没有再能从银行贷到款,其中有些已经因为难以为继而倒闭了。
    近期国务院连续**了一系列“微”刺激,试图在经济下行周期里,为中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结合温州与丽水的金改经验看,地方政府需要在“微”刺激中有所为,有所不为。归根结底,依然是一件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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