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值储蓄存款如何后续处理

南昌114金融网 2013年10月22日 03:55 南昌114金融网

  近期一张跨越24年的保值储蓄存单引起了不小的风波,储户手执等了24年的22万元保值储蓄款到银行取款,银行以上级部门有规定、存单已失效为由,拒绝按约定兑现,摇身一变,成了8400元,此事件经各大媒体相续转载报道,又一次把银行推向了风口浪尖。

  银行开展保值储蓄业务有着特殊的历史前景,上个世纪80年代末中国经济出现了明显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幅度超过了储蓄存款利率,形成了储蓄存款的负利率,根据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通知各银行从1988年9月10日起开办人民币长期保值储蓄存款业务。1991年12月1日保值储蓄首次停办,但由于当时并没有开展实名制存款规定,加上当时家庭电话也未普及,更不谈上移动通迅,因此,造成如此重要的信息却没有有效的传达到储户,才为今天事件发生埋下了的伏笔。

  如今,超长期储蓄业务陆续到期,银行与储户的利益冲突已经无法回避,根据《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储户提出按额兑付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至于银行方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涉及保值储蓄的关系人为依据拒绝按额兑付,同样具有其合理性。作为银行方还要应该考虑声誉方面的问题,一张存单背后是银行信誉、是储户的信赖,因此我认为银行方要严谨地对待此类事件,光靠各家支行自行解决是不够的,人民银行是否可以考虑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关于支取保值储蓄存款的指导意见》,下发至各家商业银行,明确相关操作流程,给基层营业网点明确的指导意见,免得各家商业银行遇到此类事件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逐级上报,影响工作率效。各家商业银行支行要认真、细致梳理本行的保值储蓄未兑付存单,利用现有传媒、通信、户籍等方面尽最大限度与储户取得取系,指定专人负责此类事件的接待、处理工作。遇到前来支取保值存款的客户,更要本着诚信、责任态度去接待前来支取保值储蓄存单的储户,心怀协商态度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争取得到客户的理解。

  对于此类事件我认为是“储户让步、银行补助”最理想的处理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把开办保值储蓄存单业务历史遗留问题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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