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或董事(高管人员)承诺书
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本公司(本人)拟任**公司**(职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等),清晰知晓作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现郑重承诺如下:
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2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公司试点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若干补充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48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开业(变更)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绝不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绝不从事非法金融和非法集资活动,及时上报业务统计报表和其他相关材料,自觉接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的监管。
以上承诺若有虚设,本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承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