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招标单位或其他有关方面的原因,使建筑企业在施工中增加了中标价格以外的费用,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实事求是地要求招标单位补偿其在施工中所遭受的费用损失。这种行为,称为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有两种形式:要求延长工期;要求经济补偿。 提出索赔的依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定期召开的研究工程进度的会议记录、各种施工进度表、建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往来的文件、洽商记录、工程检查和验收报告、所有合同文件。 可以索赔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及相应的施工管理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什么是施工索赔?
2010年02月01日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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