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中院一揽子化解三起建设工程纠纷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21年08月18日 02:54 

 原标题:菏泽中院一揽子化解三起建设工程纠纷

近日,两家企业代表共同向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来锦旗,对该院法官在审理新洲公司与鲁杰公司建设施工合同案中,一并化解双方总标的额达3.5亿元的三起纠纷,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新洲公司系“欧洲城”项目开发商,鲁杰公司系二、三期工程施工方,其中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9.8万平方米,三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回迁面积约10万平方米,合同总价款近3.5亿元。2020年上半年,二期工程已经完工,三期工程部分楼施工至封顶。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纠纷,新洲公司、鲁杰公司分别向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和菏泽中院提起三起诉讼,并均申请查封对方的银行账户。庭审中双方对立严重,当庭调解陷入僵局,在建工程陷入停滞。

三起案件标的额巨大、影响范围广、案情较为复杂,如果简单针对该三起案件审理宣判,双方很可能会出现新的工程款诉讼,900余户回迁户将因工程陷入停滞而无法按时回迁新房、大量农民工将无法及时拿到工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可能出现批量购房户索要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衍生案件,双方将陷入长期的诉讼纠缠当中。

在了解到该案涉及民生项目及企业营商环境的基础上,为实质性化解该系列纠纷,菏泽中院综合分析案情,以保民生、护民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调解力度。该院首先通过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分别做工作,在双方知晓利弊、矛盾有所缓和后,及时利用周末时间三次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组织双方对工程款和违约金给付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和解金额达1.1亿元,双方当事人先后撤回三起案件的诉讼。法院在调解过程中还积极动员双方分别解除对对方账户的查封,确保企业在疫情期间及时复工复产,充分保护了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该院通过努力,取得了化解一起案件、解决数起纠纷的效果。目前,案涉项目已恢复正常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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