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正气,诚信为本;达德天下,追求完美”是弘达律师的服务宗旨,也是该所名称的内在涵义和执业理念;“团结、务实、求真、进取”是弘达律师的核心精神;“以一流服务,创百年名所”是弘达律师的追求目标.成立于1993年3月的弘达,由陕西省律协常务理事、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律师维权委员会委员梁琪律师创办
2011年12月22日,商洛市直机关工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市直机关出席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我所副主任南晓良律师经市司法局党组织推荐作为代表候选人参加选举,通过差额和无记名投票选举,南晓良律师当选为党代会代表,将出席商洛市第三次党代会,这是我市律师首次当选市党代会代表。
弘达律师事务所按照国家政策,集中向去年在律所实习六个月的27名高校见习生发放97200元补贴。弘达所积极开展“百名律师、千名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先后安置50多名高校毕业生到所上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实习,由于工作出色,被省司法局评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