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商洛市农村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通知

 2015年08月09日 11:33 

商政建发[2015]78 

关于评选商洛市农村推广应用新型墙材

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财政局,商丹园区国土城建局、财政局:

为了促进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全面应用,建造节能型农村住房,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依据《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陕西省农村建筑节能技术导则》和《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现就评选商洛市农村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为当年完成的县城规划区以外的建制镇(办事处)范围内的新农村建设和移民搬迁项目,规模不得少于50户,且规划建筑物应采用集中连片方式;

(二)拟申报项目必须统一规划、设计、施工,且经过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应有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备案、验收;

(三)项目应符合《陕西省农村建筑节能技术导则》要求;

(四)项目应全部采用经省住建厅认定的新型墙材及建筑节能产品。

二、申报材料

(一)示范项目申请报告(应说明工程概况及项目的结构形式);

(二)示范项目申报书;

(三)示范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四)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组织领导、工程概况、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组织、资金落实情况、进度计划、监督管理、节能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

(五)示范工程项目建筑设计规划图一套及规划鸟瞰图;

(六)示范项目农户花名册。

三、申报程序

(一)县区墙改办对申报示范项目进行遴选,并提交县区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

(二)项目评审工作由市墙改办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专家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进行资料合规性审查和技术性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

(三)被评为市级农村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每户补贴2500元,由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列支。

(四)被评为省级农村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市上给予一定的补贴。

(五)各级住建、财政主管部门必须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专项基金”使用规范有序,专款专用。

四、申报时间:每年83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至市住建局墙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商洛市农村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申报书(在本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洛市财政局 

          2015529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529日印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