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管理应提交的书面资料

 2017年08月28日 10:17 

 

诚信管理应提交的书面资料

 

(一)企业诚信承诺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 (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在陕设立公司或分公司(办事机构)情况 );

 

(三)法人机构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企业厂区、主要生产设备及产品照片等资料;

 

(六)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施工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七)产品执行标准,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新产品须提供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企业标准;

 

(八)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期以内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九)依照有关规定其他应提交的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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