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2009年09月17日 07:05 

一、为了做好档案的保管、鉴定和销毁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三、档案鉴定工作在处领导主持下,由档案室和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根据档案的不同保管期限,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重新进行审查,做出鉴定,提出存毁意见。
四、经鉴定,对失去利用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档案,需要销毁的,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单位领导审批后销毁,未经鉴定,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档案。
五、销毁档案时,要有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前应认真清点核对,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处领导,销毁清册应列入档案保存。

相关新闻

服务条款  求贤纳士  意见反馈  网站建设  加盟代理  联系方式  付款方式  友情链接  企业简介  

中国114黄页 商贸通加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