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方圆法律事务所在“5.12”汶川地震中联合顾问单位组织救援突击队,深知受灾群众最需要的是外界的救援和帮助,亲临现场救灾。并送去了一些食品、水和常用救助药品。
2010年4月14日7时49分,青海省玉树地区发生 “7.1”级地震,4月15日上午,营山方圆法律事务所龙韦律师同营山母婴坊经营部等个体商户负责人吴铁生、刘金林等八人,组织四辆私有轿车,购买急救药品、和矿泉水、方便面等共计人民币两万余元救灾物资奔赴玉树灾区。
2010年8月8日凌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因强降雨引发滑坡泥石流,堵塞嘉陵江上游支流白龙江形成堰塞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电力、交通、通讯中断。灾害造成5公里长、500米宽区域被夷为平地,这一区域居住有近2000人,被掩埋300余户。
营山方圆法律事务所得知舟曲县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后,立即行动起来,筹措了一万八千块救灾经费,组成由十名年轻人参加的救灾突击队,奔赴舟曲。经过一天一夜的奔波,于8月10日上午到达舟曲,立即参加到抗洪救灾的工作中。目前,根据该事务所组织的十人都已加入到当地政府组织的搜救小组,在72小时的黄金期与时间和生命赛跑,尽最大可能搜寻着幸存者,为挽救舟曲人民生命财产做出无私的奉献。
据该事务所负责人龙韦透露,目前,救灾工作十分紧张,也具有较大的危险,舟曲急需食品和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