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水节借机袭胸摸臀 猥亵妇女被拘留

法邦网 2014年04月26日 02:24 

导语:

云南**水节借机袭胸摸臀,**水节是傣族人民辞旧迎新的传统节日,已有1376年历史。傣族人民视水为吉祥幸福之物,通过互相**水,表达吉祥、幸福、健康。每年都有数十万的游客来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尽享“**湿全身、幸福终身”的酣畅和惬意。然而近几年,一些人不顾规定,粗野**水取乐,甚至以**水为名侮辱调戏妇女。早在今年3月24日,西双版纳**水办就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规定文明**水,严禁以**水为名侮辱调戏妇女;严禁堵截过往车辆围攻**水;严禁使用高压水枪喷射**水。

事件回顾:

云南**水节23人借机袭胸摸臀猥亵妇女被抓

4月15日,一年一度的傣历新年**水活动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如期举行,数万名群众和游客参与**水狂欢,活动现场气氛热烈。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不顾现场工作人员文明**水的提醒,恶意**水,甚至趁**水时机猥亵妇女。对此景洪警方加大了**水活动的管控力度,当场抓获恶意**水的人员23名,其中1名涉嫌猥亵妇女的男子被行政拘留。(来源于中新网)

法邦时评:

猥亵妇女被拘留

猥亵他人,是指以强制或者非强制的方法,违背对方意志,实施的正常性接触以外的能够满足行为人**下流欲望的行为,主要包括以抠摸、指**、鸡**等**下流的手段对他人身体的性接触行为。如果行为人只是追逐、堵截他人,或者向他人身上**洒腐蚀物、涂抹污物,或者用下流的语言辱骂他人等,则不属于猥亵他人。行为人必须是故意实施猥亵他人的行为,其动机上通常表现在为了刺激、满足行为人的或者第三人的性欲的倾向,必须具有违背他人意志的特征,如果对方对于行为人的猥亵行为表示同意,则不是猥亵他人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猥亵行为还规定了加重处罚的情形。即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这是针对特殊的群体所作的特别规定,主要考虑到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对社会各方面的认知能力较弱,尤其是对性的认识能力很欠缺。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女人们提防提防

@春风长安:这个节日本来就是为男女**设置的,何来猥亵?失本意也!

@爽朗的mddddh:好好的地方、好好的节日,让这帮畜生给糟蹋了。

@彩龙社区:**水节本是极好的节日,偏偏有人浑水摸鱼。男人们注意举止,女人们提防提防。

结语:

有人说,这个节日本来就是为男女**设置的,即使是,也只是从前。现在妇女的地位提高,妇女的人身受保护,所以,不能轻易被侵犯。(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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