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雨季防治水知识篇(之二)

容易引发煤矿水害事故的几个原因:
    1、采空区、老窑地质资料不全,易发水灾事故
    京西煤炭开采时间较长,尤其是乡镇煤矿,受技术人员短缺、承包人变更等因素的影响,大部分采空区、老窑基础资料欠缺,矿井图纸不能真实反映煤矿的实际开采情况,在雨季降水作用下,部分采空区可能积水,容易导致发生事故。  
    2、雨季降水引发水害、水煤泥事故
    京西煤田煤层埋藏较浅,而且多为急倾斜煤层,部分煤层甚至露出地表,雨季大气降水达到一定程度时,雨水沿煤层或岩层节理裂隙渗入井下。开采这样的煤层时,极易引发事故。
    有时部分具有良好吸水性的碎裂煤在吸水软化、泥化后,煤岩强度降低,形成的水煤泥在应力及自身重力作用下突然涌出也会引发事故。
    3、超层越界开采,引发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有的煤矿为了争夺资源,越界开采相邻煤矿的煤层,由于不清楚相邻矿的地质资料,盲目进入积水老空区;有的乡镇煤矿在未经批准的区域进行开采,或者在国有大矿采空区反复掘进找煤,甚至非法开采保护煤柱。
    2006年5月18日,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违法超层越界开采未经批准的8#、14#煤层,造成采空区积水涌入,导致56人死亡。
    4、洪水倒灌淹井,引发重大伤亡事故
    有些煤矿地面塌陷严重,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水位,暴雨来后水量增大,洪水直接倒灌井下,发生淹井伤亡事故。山西省临汾市江水坪煤矿由于井口标高低,2003年4月17日,发生洪水倒灌入井事故,造成14人死亡。 
    5、防排水系统不完善,引发重大伤亡事故
    部分煤矿防排水系统不完善,井下水仓容积太小,排水管路、泵、电缆不配套。由于非正规开采,以掘代采,井下巷道空间也比较小,一旦发生突水,造成灾害进一步扩大。如2005年江西省上栗县永胜煤矿“7•7”透水事故,水量仅6000m3,由于防排水系统不完善,巷道断面、空间太小,发生事故后,水位上升速度较快,而大流量排水设备无法安装到位,导致15人死亡。

 

 

 


有效日期至: 200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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