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户外广告一直受到追捧


    据摩根士丹利预测:2007年中国广告市场的增幅将为15%,预计达到2000亿元;而受惠于北京奥运会的带动效应,中国广告市场将在2008年迎来一个增长高峰,较2007年大幅增加25%,达到2450亿元。户外广告在中国广告业收入中所占比重已达14%至15%,将与互联网双双成为广告收入增幅最快的媒体形式。

    中国户外广告市场一直高速增长,预测数字可能会有偏差,但是趋势是很明确的,北京有奥运,上海有世博,各个城市都在推出比较大型的活动,这对于户外广告市场乃至整个广告市场都是利好的消息。

    户外广告现在是一个最好的时代,所有的热钱、大钱都来了;但同时又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只要打开网站搜索一下户外广告,有很多都是批判的、整顿的。这就是非常矛盾的一种现象,一方面非常热,分众、风驰、炎黄等都是一些户外媒体在搅动中国广告市场,这是大家非常看好的一面;但是一方面又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城市整治和政府法规对户外媒体的影响都是巨大的。
 
     户外广告忧思:资源还是夜壶?

 


    户外广告行业有很大的问题困扰着我们,户外广告到底是随意可以用、也随意可以抛弃的夜壶?还是一种经营的资源?

    如果用的时候就拿出来,不用的时候就扔在床底下,这样对城市建设和规划是不利的。如《北京晚报》报道,2003年的时候拆除麦当劳,在某地政府官员当中,持有“夜壶”观的人不少。当年城市黑灯瞎火,政府就动员广告公司大做户外广告,让城市亮起来。现在,广告多了,有些闲人也开始议论了,接着就以“美化城市市容”为由,大力拆除。这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说是无关紧要的,问题是苦了那些把户外广告当作重要资源来经营的诸位。媒介没有了,麦当劳的经理只好感叹,少了一个刺激需求的重要手段,而那些把户外广告当作房产进行投资经营的人来说,这岂止就是一个感叹了得。

  《物权法》明确户外广告企业正当的法律地位和应享有的权利,认真甄别企业财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经营者必须从根本上保护自己的经营权利,这样从法律上保障了户外广告经营者的所有权。户外广告是一种空间资源,随意禁止、随意拆除是不对的。所以,在学界我们也要呼吁禁止这样的行为。

    还有一个忧虑是户外广告的制度问题,在中国广告业的发展进程中,户外广告一直是高速增长的,在2006年的统计数字中,经营额达到了160-170亿之间,之所以取得这么高速的增长,我认为是制度的原因。因为在广告媒体中,户外媒体是唯一允许资本进入的,其他的媒体,如报纸、杂志、电视等等,都有种种规定,唯有户外媒体相对来讲是宽松的,资本是可以进入的,有明晰的产权关系。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户外的法律条文是不完备的,引发了很多灰色的交易地带。所以我特别担忧,高速的发展进程中,灰色的交易、权钱的交易会把我们的行业毁于一旦。经常会有人说,在北京顺着机场走,每个立柱底下都有一个贪官的故事。这是我们在制度上必须要考虑的一个大问题。
有效日期至: 200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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